可信赖的股票配资 深圳路人挤地铁被直播,官方回应
据悉,被蹭的车辆为科尼塞克Agera,国内指导价为2650万元,虽然车损不严重,但车辆的配件也是天文数字。
最近,有网友发帖吐槽称,在深圳地铁岗厦北站看到多位主播架着机器在地铁站内外直播,直播内容则是上班族的早高峰画面,而且都没有打码处理。对此,深圳地铁官方回应:已经收到了此类投诉,如果没有向地铁方报备,都是不允许拍摄、直播的,接下来地铁方面一定会严加管理。
随后相关话题在网上发酵,打工人集体声讨。
有网友表示:“被网红‘当景点’直播,还被直播间网友指指点点,很不爽。”
从发布者提供的照片上可以看到,主播在地铁站内直播上下地铁的乘客,部分乘客低着头,也有部分乘客被拍到了正脸。
网友:太恶劣了
7月11日上午,记者联系上一位发帖者,他表示每天在岗厦北站坐地铁上班都能看到有主播在直播,“一开始以为是工作人员,结果发现是主播,而且不止一两个人,我也被拍到过。”他还表示,感觉侵犯了他人的权益,利用不知情的乘客上下地铁拥挤的画面来博取流量,“不劳而获的行为,太恶劣了!”
另一位目击者也告诉记者,现场的主播直播时不给乘客的面部打码处理,“刷到过几次直播间,都没有打码。”
图:经视直播
记者发现一位ID为“大文”的主播每天都会直播两到三次,一次早高峰、一次晚高峰,直播标题就是“深圳最大的地铁中转站”。记者联系上这名主播,他表示有时被地铁工作人员发现会被驱赶。当记者追问为何不给入镜路人打码时,他并没有作出回复。
图/某主播直播记录
深圳地铁:
拍摄乘客的脸不做打码处理是不允许的
深圳地铁工作人员表示,已经收到了此类投诉,接下来地铁方面一定会严加管理。“如果没有向地铁方报备拍摄内容,都是不允许拍摄、直播的。”工作人员表示,会加大各个地铁站巡逻力度,保障乘客的权益。“拍摄乘客的脸不做打码处理,这是不允许的,我们正在核查处理。”
图源:网络截图。
大型商超成“被直播”重灾区
此外,在一些品牌商超的直播间,记者也发现了上述现象。大润发的店铺授权号“大润发优鲜小时达”直播时聚焦菜品,而各地门店直播中则都会有路人入镜。永辉超市的情况也类似,在山西太原一家永辉超市的直播中,晚饭后的时段几乎每时每刻都有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闯入镜头。
在大型商超这种“被直播”的重灾区,不仅商家自身在直播时存在不规范的现象,还有很多美食和探店主播在柜台前架起设备,旁若无人就开始直播。
路人“被直播”算不算侵犯肖像隐私?
律师:也构成侵权,但难认定
稍具一些法律常识就知道,虽然是公共场合,只要镜头里拍到了路人,在一定程度上就有侵犯普通人隐私权和肖像权的潜在可能。但是,仅仅因为违背了自己意愿“被直播”,感觉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,并不意味着直播者真的侵犯了你的隐私。
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副主任金蓉律师表示,民法典第六章“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”对于隐私、个人信息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。认定如个人的犯罪记录、经济财产状况、婚姻状况等属于私密信息。但是自然人的容貌、性别等本就是正常社交中使用的,不属于私密信息。
金蓉律师说,判定直播过程是否侵犯隐私权首先需要明确的是:直播过程中是否对特定路人进行特写,或者以某种方式强调某位路人,使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,并且该行为未经该路人同意。若符合以上所述,很可能构成对该路人隐私权的侵犯。因为,这种方式可能给路人带来一定程度的后果。
“侵犯可以是一种心理上的感受,也可以是法律上的一种后果。鉴别一场直播是否达到法律意义上的‘侵犯’,前提是该直播的行为要构成一个侵犯后果,这个后果可以是精神上的,也可以是经济上的。”金蓉律师强调,“如果路人只是单纯被拍到,只是在直播画面中露了个脸,没有被传播也没有引起后续的舆论反应(如遭遇网暴或人肉搜索等),那还不至于对精神方面或财产方面构成损害,他们的隐私权也就不至于达到法律意义上的被侵犯。”
另外,日常生活中无论涉及侵犯隐私权或是侵犯肖像权,都存在取证难、保全难和认定难的问题。
网络直播确实能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,但路人的权利不应受到丝毫减损和侵犯,不应成为直播者谋取流量红利的“工具人”。金蓉律师建议:“直播方可以采取一定预防措施,例如在直播区域明显位置设置提示,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侵权风险。”对这种明知故犯且不以为意的直播路人行为,一旦发现未经同意被直播,应及时要求直播者删除相关画面。
此外,网络平台不该为这种直播提供传播机会,而应及时删除、下架相关视频。由此,才能保护每个人都能在喧嚣的网络时代享受清洁宁静的环境,不受到随意直播的干扰和侵犯。
来源:经视直播、读特新闻、光明网、中国青年报、21世纪经济报道可信赖的股票配资